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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 受到法律制裁

2015-12-01 15:47:25 来源: 本站

近日察右前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判决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件,被告人孔范燕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孔范燕的妻子朱燕霞与被害人曹志芳系朋友关系。2015年6月24日晚8时许,孔范燕一家三口与被害人曹志芳及其女儿一起在饭馆吃饭,吃饭期间被告人孔范燕得知被害人曹志芳的丈夫在外跑车不回家。当晚23时许,被告人孔范燕骑摩托车来到曹志芳家翻墙入院,并用自己的钥匙捅开了曹志芳的家门,被告人孔范燕进入曹志芳居住的卧室后被曹志芳发现并喝令其出去,曹志芳便给孔范燕的妻子打电话,在此期间惊醒并吓哭了曹志芳的女儿,被告人孔范燕便退到屋外,当发现曹志芳并没有打通电话的情况下又返回屋内,曹志芳见状拿一把刀将孔范燕逼退,并拨打110报警电话,之后被告人孔范燕便离开被害人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范燕深夜翻墙、捅门进入被害人家中,侵犯了被害人的隐私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孔范燕对被害人进行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被告人孔范燕自愿认罪,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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